市教委發布《關于天津市普通高中課程設置與實施的指導意見(2020年修訂)》
http://www.dywbwq.com2021年03月10日 10:09教育裝備網
為做好全市普通高中新課程新教材實施,進一步深化普通高中課程教學改革,日前,市教委發布《關于天津市普通高中課程設置與實施的指導意見(2020年修訂)》,就全市普通高中課程的學制課時、科目安排、學分認定、畢業要求等提出指導意見。
按照該指導意見,高中階段學生畢業學分最低要求為144學分,音樂、美術、勞動等均納入必修或選擇性必修課程。
普通高中開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技術(含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科目和綜合實踐活動、勞動等國家課程,以及校本課程。必修課程原則上按學期或學年統一安排,三年內完成必修88學分。選擇性必修課程由學生根據興趣愛好、高校專業科目指引和畢業學分要求自主選擇。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學生,應修滿所選科目選擇性必修38學分,余下的不少于4學分由學生選擇其他部分學科內容修習,鼓勵學生選擇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相關模塊修習。選修課程由學生自主選擇,學校結合實際安排,不少于14學分。
學生修習的學分由學校認定。學校應依據有關規定完善學分認定的具體辦法,科學、規范地加強學分管理,確保學分認定公開、公正、公平和學分認定的權威性、真實性。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學分認定的指導和管理。學生必須全程參加學科類課程必修、選擇性必修、選修課程修習。學生完成相應課程規定課時,學習過程表現良好,并考試(考核)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學分。學分認定考試(考核)的內容根據學科課程標準或相關文件確定;考試(考核)方式由學校根據實際自主安排。學期末未能獲得學分的學生,允許重修和補考。認定的學分要記入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
學生三年內綜合素質評價相關記錄符合要求,思想品德合格;修滿144學分,其中必修課程88學分,選擇性必修課程42學分,選修課程14學分;參加天津市普通高中各學科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且成績合格,才能取得畢業證。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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