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五部門攜手推進校外培訓機構治理
http://www.dywbwq.com2021年03月10日 10:32教育裝備網
近日,普洱市教育體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從11個方面持續開展校外培訓機構治理。
一是嚴格校外培訓監管
要求各縣區強化安全管理,指導和督促區域內校外培訓機構完善安全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全面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在辦學場所醒目位置設立公開欄,將機構有關證照、培訓方案等進行公示,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
二是整治無證無照辦學行為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的校外培訓機構,一律予以取締,責令停止辦學。確有需要設立且具備辦學條件的,須經審批機關批準,辦理有關證照后方可開展業務。
三是整治存在安全隱患場所的辦學行為
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嚴格遵守安全管理各項規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存在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要立即停辦整改,未經有關職能部門驗收合格,不得開展培訓業務。
四是整治合作辦學行為
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與中小學校聯合辦學或租用中小學校舍辦學,不得與中小學校聯合舉辦選拔性考試,不得把培訓學生的考試成績及綜合測評結果等信息提供給中小學校作為招生入學的依據。
五是整治聘用在職教師任職行為
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請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兼職任教、從事或變相從事介紹生源等工作。
六是整治違規招生宣傳行為
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發布虛假招生廣告或借用“名�!薄懊麕煛钡让u進行招生宣傳;不得對升學、考試通過率或培訓效果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證性承諾。
七是整治超范圍開展培訓業務行為
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超出審批機關核定的業務范圍開展面向中小學生的文化教育培訓業務。
八是整治違規教學行為
要求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要將學科類培訓方案(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不得開展“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和“強化應試”培訓。
九是整治組織學科類等級考試和競賽行為
要求培訓機構不得組織中小學生進行學科類等級考試和競賽,不得對學生培訓期間的學業成績進行排名和公布。
十是整治違規收費行為
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將收費項目、標準和方式向社會、學生及家長公示,未經公示不得收費,不得超出公示的項目和標準收費。
十一是整治擅自變更辦學地址行為
嚴格落實一證一校、一校一址,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在辦學許可證核定的辦學地址以外辦學,不得擅自設立分支機構。
責任編輯:董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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